2015年8月4日 星期二

【會議記錄】2015/07/22拜訪水保局台東分局


2015/7/22野溪調查小組向水保局台東分局提出之整體建議

●工程設計
‧固床工:不少溪流固床工非常密集,應檢討其必要性,兩岸和緩坡地處並不需要(如入船溪);若必要施工,應採用深埋設計,避免河床不斷墊高,溪水下滲形成伏流,缺少地表水而使生態死亡(如羊橋溪)。

‧護岸:若集水區小、兩側無人居住,應避免作護岸。護岸應避免過於高陡,影響了生物橫向移動;護岸水泥化會造成綠覆困難,多層次之植物根部難以鞏固土石。

‧生態工法:如蘭嶼野溪,沒有利用地形及溪床石塊來堆砌河堤、計算大石塊分佈、計算攻擊面及應對方式,試圖以特殊規格混凝土塊,解決所有水理及生態課題。工程設計之河床斷面將水急速排走,自然生態不再,溪邊樹木也長不好,水土保持自然不會好。

‧景觀破壞:如茅橋溪,全水泥施作景觀不佳,並非護坡表面粗糙便可稱之為生態及景觀美化。

工程檢討
‧防災:如幸橋溪的舊工程毀壞,是反檢討毀壞原因、毀壞前後是否真具有防災之差異、是否具有再進行類似工程設計之必要?

‧生態:如羊橋溪所謂生態工法之固床工,反不利生物縱向移動,且下游斷流,是否進行施工後之監測評估與找出問題所在?

NGO參與
‧請水保局有關野溪整治等工程的前置作業期(規劃階段),也就是決策工程之必要性時,便要納入NGO代表為審議委員之列。

‧規劃階段及設計階段皆應將訊息公開於網站,並告知在地居民、在地環境NGO團體。

‧水保局指派人員,建立與民間NGO對話的窗口。

天然野溪的價值
西部溪流幾乎盡皆水泥化,香魚、蟹類等不復存在,在這種情況下,台東可說是擁有台灣僅存的、易於親近的天然溪流棲地環境,其生態價值不可言喻。

如第二級保育類珍貴稀有野生動物食蟹獴,我們3/29在漁橋溪靠近出海口左岸發現,有疑似食蟹獴的腳印與處理螃蟹的殘骸。5/18及6/25上午六點,在加路蘭、海巡81大隊之間目擊食蟹獴穿越馬路,7/2在台11號省道156.4公里南下車道發現被撞死的食蟹獴,顯見此帶溪流為其重要棲地。

單就蟹類來說,僅僅從新橋溪出海口上溯三百公尺不到的距離中,海水、淡水兩側洄游的字紋弓蟹、經常埋伏在河口或海濱水溝中的印痕仿相手蟹以及只分布在花蓮南部和台東地區、大多陸封於淡水區域的雙色澤蟹,在極其密集的時間、空間內便陸陸續續在調查小組一行人眼前上台演出,這是多麼精彩而珍貴的生態資產、或者更現實的說─觀光資產。

每一條野溪都擁有同樣珍貴的自然資源、產業資源、觀光資源,這是我們應想辦法去珍惜、去共生共榮的。若坐擁生態寶山不自知,將經費無視效益的投在破壞生態、因為無效而永續的工程上,很快的整個台東縣都將會陸陸續續面臨到大武鄉曾辦理油帶魚嘉年華如今卻捕不到油帶魚、達仁鄉曾有毛蟹故鄉美稱如今卻看不到毛蟹的窘境。

◎2015/07/22水保局會議重點紀錄

與會:荒野保護協會台東分會野溪調查小組、環境資訊協會成功工作站、水保局台東分局局長王志輝

在對談過程中,分局長也同意工程必要性之決策階段十分重要,希望未來能與民間團體增加互動與對話,並嘗試在制度設計中去建立把關機制。下面是分局長主要提出與回應之事項。

一、舉辦座談會
2015下半年舉辦座談會,邀請NGO、工程細設單位、局內人員、專家學者,互相對話。請荒野分享野溪觀察的經驗,藉彼此互相對談去找問題,若問題出在工程執行的慣性,分局權限可處理;若問題是因為卡到規範,再反映回總局處理,大家一起凝聚該怎麼做的共識。

二、建立工程典範
希望明年有一些案子,找NGO一起討論,挑一些做工程的典範,期能慢慢被公部門人員及民眾所接受。

三、NGO參與
會建立與民間NGO對話的窗口,指派專人負責。

四、關於工程後的檢討
一般水保局的工程做完,便移交鄉鎮公所,水保局人力不足,難以對工程進行後續防災效益評估、生態影響評估等環境監測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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